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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就医医保报销指南

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5:30-17:10(遇节假日顺延),现场派号,视当天办理时间截止前待办人数情况派号。

二、受理地点

1.西校区受理地点: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医保报销处(学生活动中心对面)

2.北校区受理地点: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医保报销处(四季轩负一楼)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四、需收取资料

①财税部门收费票据原件;

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五、需审核资料:

①学生证、社保卡(医保卡)、学校代办扣缴学费的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门诊就诊病历(病历诊断书写不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

③新生报销9月1日-12月31日就诊材料,需出示首次在广州市参保证明(粤医保在线查询)。

备注:根据《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此前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秋季入学新生,入学当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成功后,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款,自当年 9 月 1 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其他在校学生参保成功后,自参保自然年度 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